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高等学校信息显示,丽水学院属于公立大学。
民办大学:民办大学,全称为全国民办普通高等学校,也就是民办高校,指的是企业事业组织、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,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校。其办学层次分专科、本科和研究生教育,包含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。
公办大学:公办大学一般指公立大学(Public Universities),指以国家 *** 或地方 *** 资助创立维持的高等院校,公立大学区别于以民间资本的私立大学。在世界上的一些国家或地区,公立大学可被选为国家重要的研究型大学。
丽水学院简介:
丽水学院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,坐落于素有“中国生态之一市”之美誉的浙江省丽水市。办学历史可追溯至1907年经学大师孙诒让先生指导创办的处州初级师范学堂,历经九次更名、六校合并、四易校址。在115年的办学历程中,丽水学院始终秉承“明德笃行”的校训,薪火相传,青蓝相继,逐步形成了“爱国爱校、唯实唯先、自立自强”的丽院精神。
丽水学院现有2个校区,分别位于莲都区和松阳县,校园占地面积1257.4亩,校舍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,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.42亿元。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68万册,电子图书147万册,纸质期刊870种,电子资源数据库34个,其中外文数据库5个。设有民族学院(华侨学院)、教师教育学院、生态学院、工学院、医学院、商学院、中国青瓷学院、职业技术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,全日制在校生13300多人,教职工1100多人,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27人。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、国家重点引才计划专家等国家级人才12人,教育部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2人,全国民族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1人,入选浙江省“151人才工程”16人,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、省高校领军人才等37人。建有院士(专家)工作站1个、省级博士后工作站2个。